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身份证号 |
|
学 历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联系方式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归 属地代码 |
【 】 |
单位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报考院校 (名称/代码) |
第一志愿: 院校代码【 】 |
报考专业 |
|
第二志愿: 院校代码【 】 |
报考专业 |
|
用人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 主管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人才中心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此表一式三份,市振兴办一份、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份、本人暂存一份。
《2012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申请参与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人员,在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按要求如实填写《2012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登记表》。
1、表中“联系方式”请填写个人手机或家庭电话,并确保联系畅通。
2、表中“工作单位归属地代码”按以下要求填写:
西安—01、宝鸡—02、咸阳—03、铜川—04、渭南—05、延安—06、榆林—07、汉中—08、安康—09、商洛—10、杨凌—11。
3、表中“单位联系电话”请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
4、表中“院校代码”按以下要求填写:
陕西师范大学—0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02、延安大学—03、安康学院—04、陕西理工学院—05、宝鸡文理学院—06、西安交通大学—07、西安医学院—0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09。
此表格要求填写后打印三份,粘贴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后,在9月7日前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审核,“审核合格”后,两份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上报市振兴办审核,一份交由个人暂存,待获得录取信息后,即将此表邮寄或送往录取院校,以便录取院校统计学历教育资助对象,落实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