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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信息更正办法
2013-11-28 11:47   审核人:

(一)      属招生报名过程中填涂、录取错误的。

在成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因考生信息填土或者录取错误,未能及时更正,使用错误信息参加成人高考,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检表;

3、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6、学籍管理平台中带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件或成人高考准考证(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公章)。

  (二) 在校期间因姓名生僻字、身份证重(错)号变更的。

因错号、重号等,不存在冒名顶替等舞弊现象,不涉及出生年月日变化,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确认需要进行更改的,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检表;

3、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姓名变更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

4、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学籍管理平台中带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件或成人高考准考证(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名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或公安部门提供的姓名变更证明(仅姓名变更需提供);

7、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仅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提供)。

(三)  需变更录取信息的学生,由函授站点在新生入学时汇总统计,填写《陕西理工学院高等继续教育在校生信息更正汇总表》,同《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在报送入学资料

时,一并呈报继续教育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 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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