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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须 知
2013-11-27 16:11   审核人:

1、陕西理工学院高等继续教育面向社会招生。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到函授站点报到、登记、注册,交费。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放弃入学处理。

2、学生教学过程及教学管理,均在下设的函授站点进行实施,学校定期检查。

3、每学期的面授课程及课时数按陕西理工学院高等继续教育教学计划执行,面授时间由函授站点具体安排,时间一般定在节假日、周末或寒暑假。

4、学生面授期间必须保证按期上课,缺课l/3,或未完成作业者,不能参加本课程考试。经申请,可在毕业前给一次补考机会。课程面授由函授站进行考勤。

5、课程成绩评定:面授考勤20%;作业10%;考试卷面成绩70%。

6、课程考试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正常考试者,须向函授站申请缓考,由函授站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课程成绩不及格、旷考、考试舞弊的学生均可在毕业前给一次补考机会。以上各种情况均在学籍档案中分别记载。(详见《陕西理工学院高等继续教育籍管理暂行规定

7、学生每学年应按规定时间向函授站点缴纳学费,函授站点按办学协议规定于每年五月份向学校缴纳当年各年级办学管理费。如函授站点向学校交纳管理费时,学生依然拖欠学费不交,学院有权注销学生学籍。

8、“新生入学登记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毕业时装入本人档案。

9、本科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 (设计)写作和答辩。毕业论文 (设计) 按学院规定撰写规范格式写作并装订封面。格式不规范不得参加答辩和成绩评定。考核成绩由毕业论文 (设计) 撰写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按五级分值评分。毕业论文 (设计)不及格者,允许在毕业后重新答辩一次,经重新答辩仍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专科生需撰写毕业论文,不进行答辩。

 

 

 

 

                              陕西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 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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