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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2013-11-28 15:31   审核人: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我院高等继续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与答辩工作,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等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都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进行论文(设计)答辩。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旨在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答辩于最后一学期完成。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出,学生选作,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协商拟定。一般要求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注重发挥专业的优势和特长,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展所学的知识。

第六条  学生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虚心学习,尊重指导教师,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接受指导的教师的指导。

第七条  独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第八条  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规范,认真准备参加答辩。

第九条  鉴于我校学生较为分散等特点,无法安排教师一一指导,学生可以自找指导教师,也可由函授站点指定指导老师。

第十条  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对论文(设计)撰写格式、内容的评价、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估、对学生在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及写作水平评定、指出论文(设计)中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由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成绩和答辩成绩构成。撰写成绩占总成绩4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60%。总评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第十二条  优秀(100-90分):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以明确的观点、方法提出问题并有创见性地解决问题。论文(设计)内容充实具体,层次清楚,图表清晰,文笔流畅,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答辩时回答准确无误,表达清晰。

第十三条  良好(89-80分):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以正确的观点、方法提出及解决问题,论文(设计)内容充实,层次结构合理,图表清楚,文笔流畅,工作态度认真,答辩时回答问题正确,表达清晰。

第十四条  中等(79-70分):能运用所学知识,以较正确的观点、方法,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论文(设计)内容比较充实具体、结构层次合理,工作态度认真,答辩时回答问题较正确,表达较为清晰。

第十五条  及格(69-60分):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论文(设计)内容一般,分析论证不够充分,图表、计算等无大失误,工作态度较认真。答辩时,回答问题无大的失误,表达基本清晰。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要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以百分制提出初评成绩。

第十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论文(设计)为不及格,需重作:

(一) 毕业论文(设计)未按《陕西理工学院高等继续教育毕业论

文(设计)撰写格式》撰写。

(二)没能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论文(设计)中分析有错误。

(三) 论文(设计)层次结构不合理,书写不认真,不合要求且答辩时不能回答提问或回答错误。

(四)论文(设计)全部或大部分抄袭他人成果。

 

 

 

                                陕西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 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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